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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举行第二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022-08-26 延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供稿

延吉市第二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现场。(李军广 摄影)

8月19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举行第二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为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50个先进集体和80名先进个人,持续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担当作为、团结奋斗。延边州委常委、延吉市委书记赵永浩出席大会并讲话。延吉市委常务副书记薛志强主持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贤哲宣读表彰决定。

延边州委常委、延吉市委书记赵永浩出席大会并讲话。(李军广 摄影)

延吉市委常务副书记薛志强主持大会。(李军广 摄影)

延吉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贤哲宣读表彰决定。(李军广 摄影)

赵永浩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并回顾总结了3年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近年来,延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扶持壮大民族产业、带领各族群众脱贫增收、传承保护民族文化、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各项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示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时代延吉良好形象,先后上榜“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等二十余个全国百强榜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六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赵永浩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要聚焦发展目标,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加强文化引领,凝心聚力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坚持依法治理,以良法善治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赵永浩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颁奖。(李军广 摄影)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受表彰。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受表彰。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代表延吉市东山小学校长李英花发言。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延吉市公安局政委冷冰峰发言。

延吉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各部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社区和村干部代表,学校负责人,卫生系统,公安干警,驻延部队官兵出席大会。

延吉市第二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郑英 编辑 潘璇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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